为落实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)有关要求,规范并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评价工作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《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》,现予以发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
国家药监局 2020年11月25日
鸿盟医学
医疗器械全球注册咨询、医疗器械可用性研究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(ISO13485/GMP/QSR)、医疗器械法规培训为一体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机构
微信号:hom_medical、18018710006 联系电话:18018716006